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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友分会章程

发布日期:2015年01月12日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: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××(地区或行业)校友会

第二条 本团体的宗旨

1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校友之间、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,交流经验,增进友谊,弘扬母校自强、弘毅、求是、拓新的优良校风,共同为××的经济、民主法制建设和母校的发展作贡献;

2、充分利用本团体及团体各会员拥有的资源,为会员提供各项帮助

第三条 本团体接受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××校友会的领导。

第二章 业务范围

第四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:

    1、组织校友联谊活动;

    2、编辑出版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××校友会通讯录;

    3、组织协调、拓展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友间的法律事务活动;

    4、不定期举办校友论坛和校友沙龙活动;

    5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;

    6、承办学校委托的事项。

第三章 会员

第五条 本团体的会员实行个人会员制,会员实行备案登记制度。

第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为本团体的会员:

    ()拥护本会的章程;

    ()有加入本会的真实意愿;

    ()曾在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习过的学生和工作过的教职工;

    ()××工作或户籍在××

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聘请的兼职教授、访问教授和名誉教授等,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的,为本团体会员。

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    1、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    2、参加本会的活动;

    3、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并享有优先权;

    4、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    5、优先获得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××校友会和本会编印的有关资料。

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    1、遵守本会章程;

    2、执行本会的决议;

    3、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
    4、支持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,并通过多种形式,为促进母校的发展以及地方经济和法制建设作贡献;

    5、向本会提出合理化建议,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;

    6、按规定交纳会费;

    7、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
    8、未经本会许可,会员个人不得以本会名义从事其它活动。

第九条 会员每年应缴纳人民币二百元的会费,自愿多缴者不受此限。会费的使用应严格遵循本团体设立的宗旨,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。

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。

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、罢免

第十一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,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

    1、制定和修改章程;

    2、选举和罢免理事;

    3、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
    4、决定终止事宜;

    5、讨论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
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由秘书处组织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的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第十三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议事机构,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

第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:

    1、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
    2、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;

    3、筹备召开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

    4、向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

    5、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
    6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
    7、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了作;

    8、筹备召开下一届会员人会,并确定下届理事会和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的候选人;

    9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
第十五条 理事会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第十六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;情况特殊的,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
第十七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。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,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五条一、三、五、六、七、八项的职权,对理事会负责。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。

第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第十九条 本团体的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、秘书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   1、政治素质好,道德素养高;

   2、在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高声望;

   3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;

   4、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

   5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   6、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;

   7、对本团体的建立、发展有突出贡献的。

第二十条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。秘书处由秘书长一人,副秘书长若干组成。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,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,报理事会决定。

第二十一条 秘书处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的处理。担负协调、沟通会员间联系的职责。负责处理会员要求本团体提供帮助的申请。

第二十二条 本团体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,须经理事表决通过。

第二十三条 本团体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、秘书长任期两年,连续任期不超过两届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,会员大会(会员代表大会)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,报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××校友会同意后方可任职。

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

    1、召集和主持理事会(或常务理事会)

    2、检查会员大会(会员代表大会)、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决议的落实情况;

    3、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
第二十五 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

    1、拟定与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
    2、执行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的决议;

    3、加强校友之间的联络,建立定期沟通机制;

    4、提名副秘书长、各机构负责人,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

    5、处理其他日常工作。

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
第二十六 条对本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审议。

第二十七 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,须在会员大会(会员代表大会)通过后十五日内经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友会审查同意后生效。

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

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、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,由理事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议案。

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终止议案须经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表决通过,并报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审查同意。

第三十条 本团体终止前,须在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××校友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,清算债权、债务,处理善后事宜。清算期间,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。

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,在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的监督下,按照国家及××市有关规定,用于发展与本团体设立的宗旨相关的事业。

第七章 附则

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于×××日经由会员大会表决通过

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。

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表决之日起生效。